育兒事務所#育兒事務所#我傢有倆“熊孩子”,兒子四歲,姐姐六歲半。姐弟倆爆發“戰爭”的時間幾乎無與和平共處的時間平分秋色。

作為父母,享受他們和平相處的時間過得如此之快,仿佛老是夾在他們“戰爭”中,不是“調停”就是“腹背受敵”,就差挖個坑把自己埋瞭。

這不,姐姐在玩點讀筆,弟弟非要一起玩,結果姐姐非不給弟弟玩。於是,一場沖突不可避免地爆發瞭:弟弟把姐姐的書給扔瞭,姐姐看起來非常非常生氣,給瞭弟弟一巴掌。弟弟也不甘示弱,躺下就抱起瞭姐姐的腿。

調停裁判呢?哪裡去瞭?

哦,不好意思,我就是,差點光看熱鬧不嫌事大瞭。

“好瞭,好瞭,別打瞭。”我一邊勸說,一邊把他們姐弟倆分開。

可能弟弟覺得吃瞭虧,被分開還不甘心,又要摟一把,幸虧我及時擋下瞭“這一擊”。

好嘛,開始教育吧,誰讓這倆都是親生的呢。

“怎麼回事?怎麼打起來瞭?”我問到。

姐姐:“我在讀書,康康(弟弟)找事。”

“康康,是嗎?”我轉向兒子。

“我也讀書,可是姐姐不讓我玩。”兒子也一大包意見。

“康康扔我的書。”

“姐姐先打我的。”

此處省略一萬字

OH,MY GOD.又開始瞭。

“好,好,好,我知道瞭。這事件的責任主要是弟弟,雖然姐姐打人不對,但弟弟搗亂、扔書在先,是不對的。”我必須表明我的態度。

但是光動動嘴皮子是不行的,“以德服人”,兒子不吃這一套啊“。後來我也給兒子買瞭點讀筆和配套書籍,兩人沒有再因為爭搶點讀筆發生沖突。

通過這件事,我也有瞭幾點體會:

一是做好兩個孩子的平衡。姐弟倆,都是我們的寶貝,不能厚此薄彼。正如歌曲《我愛我傢》唱的好:“我愛我的傢,弟弟有啥我有啥”。同樣姐姐有啥弟弟也該有啥啊。

二是針對孩子不同特點的采取不同教育方式。兒子四歲,女兒六歲半,兩人相差兩歲半。女兒肯定比兒子懂事,兒子也比姐姐淘氣。這樣才需要因材施教,因年齡施教,針對不同的孩子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。

三是處理矛盾要公正。一般來說,兒子小,懂事少,經常會發生搶姐姐玩具的事情。處理這種事,不能一味要求姐姐要讓弟弟,是弟弟的錯要明確指出來,即使弟弟哭鬧,父母也要堅持原則。也就是說,處理矛盾時要不偏不倚,公正公平,不能各打三十大板、和稀泥瞭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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